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工信规字〔2021〕6号中工信〔2021〕253号)有关规定,现就 2023 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中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比较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相关指标必须同时达到以下规定: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少于400万元或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不少于3%、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
(七)企业两年内(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由于企业技术或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事故的。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二)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材料(附件3)。
(三)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汇总表(附件4,只需提交电子版)。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五)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六)专利证书、产学研合同、名牌证书、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技术中心相关制度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顺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各一份),纸质材料正面和侧面需标注企业名称。
(二)企业向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市信息产业协会(地址见本文下方)。
四、申报培训
(一)主题: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培训讲座。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中山市东区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1号楼四楼市信息产业协会会议中心举行。
(三)培训对象:有意申请2023年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自愿参与。
(四)培训内容:将邀请有关专家,针对企业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并解答企业疑问。
备注:请参与培训讲座的企业将参会回执(附件6)填妥后于2023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472244099@qq.com或77978011@qq.com。
五、其他事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委托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按照《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组织专家对初评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认定要求、评审意见和建议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认定名单并公布。
市信息产业协会联系人:黄晏拿、郑桂聪,电话:88880802、8888080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苏亮钊,电话:88315757;
市信息产业协会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1号楼405卡
附件: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