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及信用查询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拟立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2-2831292
邮 箱:zscqk@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邮 编:516003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