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韶关市委 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委字〔2023〕12号)和《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的通告》(韶工信规字〔2023〕1 号)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开展韶关市 2023 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中认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次申报前已经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视为已经通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不需开展申报认定。
二、工作程序
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审查后确定认定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附件 2)。
(二)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 3)。
(三)承诺书(附件 4)。
(四)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 5)。
申报企业需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申报企业按申请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经辖区工信部门初审后,于9月11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送交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技改创新科 韩学光 8883755。
附件1: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的通告.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