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当家的工作部署,以高标准打造中国制造品质标杆,提升佛山制造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佛山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20〕11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佛山标准产品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佛山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申报企业应为申报产品质量责任主体。
(二)申报产品生产地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或者申报企业为总部企业,实行标准、质量、品牌一体化管理,统一处理申报产品质量问题。
(三)申报产品所使用商标的所有人为佛山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商标所有人为申报企业或总部企业。
(四)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依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
(五)企业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经济效益好,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六)申报产品具有较高的标准和质量水平,达到相应佛山标准要求,并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自我声明公开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产品为已发布佛山标准的相关产品,此次开放申报佛山标准目录详见附件1。
(二)每项佛山标准对应一个产品类别,每个产品类别只能申报一次,企业符合相应佛山标准的所有型号产品为同一个产品类别。
三、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截止,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均以上述时间为准。
四、评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登录佛山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按佛山标准产品申报材料及说明(附件2)表1要求填写且上传8项基本材料,网址:http://www.fsstandard.org.cn/。
(二)纸质材料提交。
网上注册后,按佛山标准产品申报材料及说明(附件2)表2要求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寄(送)至指定地址。
(三)专家评价。
纸质材料齐全的,由我局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评价。
(四)结果公示。
通过专家评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官网(http://fsamr.foshan.gov.cn/)及佛山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sstandard.org.cn/)进行公示。
五、评价费用
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806室;
联系人:陈宇驹,联系电话:0757-83396056;
咨询电话:0757-83396056、82221555;
投诉电话:0757-82282630;
结果查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fsamr.foshan.gov.cn/)或佛山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sstandard.org.cn/)。
七、其他事项
佛山标准目录和文本将在佛山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不定期更新。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