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印发《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部分)专项资金2023年度申报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联合审核、评审,我局形成了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第四批)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并签名确认;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3368207;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
附件: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第四批)项目计划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第四批)项目计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类型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广东绿芳洲纺织 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 企业搬迁补贴 |
5 |
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完成投资项目备案,且固定资产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后,可根据申报通知补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和证明材料再行申报剩余补贴,申报时需完成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
2 |
广东汐雅橘光箱包服饰有限公司 |
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企业搬迁补贴,落地注册时间在6月30日前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