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工信〔2021〕1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储能、安全应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家电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 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间、人员、专利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 申报推荐方式
市工信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机构)的初审以及推荐申报工作。
四、 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并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赴有关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gxjscfwyk@dg.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德鹏、曾钰雯,22229410
附件:
1.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3.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4.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5.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