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阳江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阳江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阳江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阳江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紧密结合我市常见、多发重点疾病防治发展现状和趋势,提出符合市情的本领域疾病防治重点研究任务和实施方案;搭建专业化临床医学研究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并优化临床研究组织和管理架构,搭建协同创新网络,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临床评价研究,促进医学基础研究向临床实践转化、经验医学向循证医学转化,加速防诊治研究成果向产品推广、先进诊疗技术向基层推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二、建设领域
按照“结合基础优势,突出特色发展,兼顾区域平衡,合理优化布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建。2023年在心血管疾病、肺部肿瘤疾病、呼吸疾病等疾病领域(临床专科)优先布局。
三、建设条件
阳江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建设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阳江市内注册的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或专业优势明显的三级医院法人单位,所申请疾病领域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资格。
(二)在建设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近5年在建设领域主持过至少1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行业专项)临床研究项目/课题;或获得省级以上基金资助课题;或牵头主持过至少2项市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申报治病领域所在科室为广东省级重点专科。
(三)具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四)能够牵头建立覆盖全市,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三/二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县、乡镇、村、社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0家,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新、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
(五)能够系统加强临床科研资源整合共享,推动生物样本、医疗健康大数据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在申请领域建成高水平的生物样本库和数据库,为高水平科技攻关打造坚实基础。
(六)依托建设单位能够为申报的中心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拥有固定的临床研究专用场所、设施、人员以及专用建设经费等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为更好地优化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每个医疗单位只能申报1个疾病领域。
(二)申报单位需为拟建设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引进1个(含)以上对应疾病领域的创新科研团队,每个团队不少于3名核心人员。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内曾获得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单位需与拟引进的团队成员签订意向性协议,并承诺项目下达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引进合同。创新科研团队应参照《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申请单位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各单位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阳江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经立项,将根据申请书内容开展建设工作,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项目负责人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填写《阳江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和阳江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必须有申报单位的签署意见和公章。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请单位获得课题奖励、论文、多中心临床研究样本资源库、核心团队情况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
(三)申请单位的承诺书,对中心及网络建设提供人员、硬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说明及承诺。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七、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与实验室科,陈成鹏、李丽青,电话:2830105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