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增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局修订了《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徐畅;联系电话:88303920;邮箱:zssgxk@126.com
附件
1:《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