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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10-28

 

各有关企业、单位:

     今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关于调整专利资助政策的补充通知》(东市监知促〔2021〕16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管委会组织对2020年12月印发的《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松山湖发〔2020〕31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印发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2022年修订版)》(松山湖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修订版)》”),现将根据修订后的办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登记注册地在园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具有松山湖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松山湖居住证的个人;

   (三)园区全日制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四)非园区户籍居民的个人或者未持有有效松山湖居住证的个人,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园区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含1年)。

   其中专利、商标的授权地址必须是园区地址,资助所涉专利需通过电子申请,申请资助时的专利状态为有效,且资助对象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本次申报项目起始时间为202011日—2022630日。(2021年已成功申领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

   境外商标注册、专利奖商标奖奖励、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专利代理机构办公场地租金、专利保险资助、知识产权保护。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项目申报人登录“松山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ssl.dg.gov.cn),点击政策服务-松山湖知识产权资助项目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23078820。

   网上初审通过后,纸质材料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2022年11月15日前递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2022年度松山湖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明细表》。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上传材料,通过网上初审后按照要求打印纸质材料上交。

   (一)上传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在申报系统选择对应的子项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进入材料上传界面下载空表,填好相应内容后上传。各子项目需独立申报,且每个子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子项目有多项申报内容的,需在同一申报表上填报

   2、其它证明材料:身份证(非园区户籍居民的个人须额外提交社保缴费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银行证明文件;其他扫描的PDF文件;

   3、项目申报承诺书(模板参考附件2,需签字盖章)

   4、所有上传材料不接受压缩文件。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上传的所有材料通过网上初审后,在申报系统下载带SSL水印的PDF文件,打印后盖章或签字提交。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修订后的办法,第十条专利保险资助项目下调了补贴比例和最高补贴额度,各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申报专利保险资助项目的保险生效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资助比例按松山湖发〔2020〕31号文执行,其余条款按修订后《办法(2022年修订版)》执行。

   (二)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及时完成修改并确认提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如审核时间即将届满,但尚未审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请务必来电提醒分局工作人员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唐国梅,陈庭辉;电话:0769-22892683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2.附件1《2022年度松山湖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明细表》.xlsx

   3.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模版).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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