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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第二批次)申报的通知
2022-08-31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批次申报对象主要包括:第八条(二)(三)(四)(五)和第九条,即瞪羚企业奖励、百强企业奖励、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双五企业扶持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

   本政策第八条(一)、第十条、第十一条支持措施已于2022年度第一批次组织申报;第十二条支持措施2022年度暂不组织申报。

   二、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即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前申报纳入本批次审核范围;逾期视同延期至顺延至下一年度审核范围。

   三、审核时间

   2022年9-10月集中审核(2022年9月22日前申报项目)(统一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计划拨付资助资金)。

   四、申报内容与要求

   (一)高企扶持奖励

   本次申报围绕瞪羚企业奖励、百强企业奖励、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双五企业扶持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二批次申报指南》(附件2)。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报网址:http://ssl.dg.gov.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二批次”,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需有水印)提交至松山湖科市民中心政策申报窗口,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资助申请表放前面),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除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外,整册加盖骑缝章。

   2.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支持,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本批次《实施办法》申报资格。咨询电话如下:

   联系人:肖先生、何小姐

   电 话:0769-22892676、0769-22224219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pdf

   2.附件2:《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二批次申报指南20220821.docx

   3.指南附件3:松山湖优秀孵化器申报书.docx

   4.指南附件4:松山湖优秀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docx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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