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潮府〔2019〕10号),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后补助,共1项合计50万元,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9月23日~29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科技创新科 许晨曦 许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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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部分后补助拟资助清单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