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由于近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60号),为更好的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经研究决定,我局调整2022年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申报时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申报截止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10日17:30;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调整至10月14日17:30。
二、此次调整申报的具体工作程序、条件和要求、需提交的材料、相关附件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的通知》(惠市科字〔2022〕99号)要求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学研科 黄 波
电 话:2882990
邮 箱:kjjcxy@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13室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65,QQ:800099528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