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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2022-05-19

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信和园区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我局制定了工作细则(详见附件)。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共建有关政策和工作细则,尽快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产业共建政策仅为普惠性奖补,普惠性奖补金额主要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进行计算,核算时间可截至申报日期,符合条件而未能核算的奖补金额在今后省、市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继续申报(详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须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一式8份)报送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需于6月18日24:00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填报申报材料,需确保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系统将关闭资料上传入口。具体操作指南见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文件》。

  三、请各地工信与园区管理部门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会同同级发改、人社、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要注意企业奖补年限是否到期等问题(根据粤财工〔2016〕384 号文,产业共建普惠性奖补自企业投产当年起连续奖补 5 年)。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2份),完成网上系统上报,并连同推荐企业完整的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四会产业集聚地项目需依托肇庆大旺产业园进行组织申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肇庆大旺产业园工信主管部门盖章并出具推荐意见后上报。

  四、企业申报材料以书面材料与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报内容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向我局(工业园区科)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俊源

联系电话:2262982

传真:2227136

邮箱:zqsgxj_gyyqk@zhaoqing.gov.cn

  附件: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入库储备工作细则.docx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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