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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关于组织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017-11-17

                                                              粤经信技改函〔2017〕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的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决策部署以及《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推动全省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按照《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7〕176号)要求,现组织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现有产业实施全方位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优化存量与壮大增量相结合。支持优势传统产业利用智能化和信息化等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利用现有基础开展技术改造,扩大市场需求,增强发展后劲。
  (二)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和人工智能,为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提升现代制造能力。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条全面发展,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循环低碳发展。
  (三)创新驱动和新旧动能转换相结合。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强自身研发能力建设,自主研发新技术新装备,以新技术新装备代替旧技术旧装备。以技术改造加快形成新的先进生产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新旧动能转换。
  二、扶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按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三种支持方式,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个支持方式,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扶持方向
  (一)提质增效。着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突出支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推广广东优质制造品牌。
  (二)智能化改造。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等为主攻方向,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推广重点行业智能化车间,建设智能工厂。大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建设国家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优势传统产业,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鼓励企业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
  (三)设备更新。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装备,提升企业装备水平,重点淘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老旧设备。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我省工业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我省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四)绿色化发展。鼓励传统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传统企业。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支持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同步进行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二)分批入库。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工作,采取分批入库的原则,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不公示扶持额度),择优遴选入库。按照“谁评审、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有关单位的项目库申报工作,并按程序组织项目评审。
  (三)按时下达。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入库的项目进行排序,对排名靠前的项目进行优先扶持,在省的切块资金下达后30天内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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