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肇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2021-11-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有关措施,落实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1〕4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所在辖区已申报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为在肇庆市内登记注册且在肇庆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三)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能耗、安全等有关政策要求,并按规定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四)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的支持。

  (五)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已按规定纳入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相应期间纳入统计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六)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具备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二、支持方向

  (一)已纳入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

  (二)已纳入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所在辖区的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工改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工改工”项目已建设高标准厂房、改造后容积率大于2.0。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采用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式,择优支持。

  (二)支持标准

  对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规定纳入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相应比例进行奖励,且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发票等合法票据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下同)不超过此期间纳入统计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厂房、设备等基础设施,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计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因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税款不计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其中:

  1.设备投资原则上按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奖励;

  2.其他方向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按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省当年度安排的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预算额度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投资或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等因素确定。

  (三)有以下情形的,获得支持项目应无条件退回奖励资金:

  若部分测算的项目未能在“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10亿元以上的投资总额,省将要求清算退回该测算项目申请至我市的资金。因此前期所有已获得奖励资金的支持项目必需无条件按比例将奖励资金退还至市财政国库。具体清算按照省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制造业投资奖励是促进稳投资的重要举措,首次组织制造业投资奖励,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请各地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督促本地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对待支持项目评审遴选,加强监督,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

  (二)各地推荐项目要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小、散、杂”;并按照“谁评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1.项目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的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装订成册,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属地工信部门,同时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项目单位要对申报项目以及材料真实性负责。

  2.属地工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认真组织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各地政府(管委会)。

  3.各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当地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事故进行审核,对遴选上报的支持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于11月9日前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局。

  我局将对各地报送的支持项目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编制我市支持项目资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zip

附件2: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麦磊明,联系电话:2237449)

QQ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