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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关于印发揭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第二批)
2021-10-27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精神,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或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并汇总推荐;市直单位及市外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

  (三)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

  (四)其它事项。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其它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5份),提交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直单位和市外单位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jyipo610@163.com。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要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推荐及汇总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市直单位和市外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王超  电话:0663-8291956;

  联系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新阳路交汇处东北侧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610室。

附件:

附件1.揭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doc
附件2.揭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项目汇总表.doc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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