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做强做大,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各镇街经科信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认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21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有效期2年。
希望创新标杆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强做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引领并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希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向创新标杆企业看齐,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提升创新能力,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