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7〕1150 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我省创新驱动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把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创新及经营发展情况,着力提高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我省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实现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现就2017年广东省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季度运行情况数据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广东省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共289家。
二、数据范围
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五天内填报截止上一季度末累计数。具体为:一季报填写2017年1月1日起至3日31日数据;二季报填写1月1日起至6月30日数据;三季报填写1月1日起至9月30日数据;四季报填写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数据。今年主要填报二、三、四季报数。
三、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负责全省重点联系高新技术运行数据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的数据填报、形式审查及汇总上报工作。
四、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 填报时间。
企业分别在7月17日、10月13日和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二、三、四季报数据填报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于企业提交后一周内汇总提交数据至省科技厅。
(二) 填报要求。
季度运行数据登记工作是落实省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监测分析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的重要参考,各相关企业、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确保落实。相关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季度运行数据填报工作,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应督促企业及时填报,确保不漏报,要对填报数据严格把关,审核相关数据逻辑平衡关系,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一致。
五、填报程序
(一)数据填报。
省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数据统计实行网上填报。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企数据登记表”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企业运行数据,并完成网上提交。
(二)数据审核。
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数据进行形式审查,对有疑义的数据,及时反馈企业修改完善。
(三)数据提交。
企业完善数据登记表后,点击“下载PDF”按钮下载打印带有水印号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PDF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当地科技管理部门。
(四)汇总报送。
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将形审通过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在网上提交至省科技厅(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省科技厅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