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的通知》(中山科发〔2021〕148号)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拟认定“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众创空间”等5家市级众创空间,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13日—10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注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人:周岳 李慧子
电话:88303920 传真:88303066
邮箱:zssgxk@126.com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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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派驻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8823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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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