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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关于开展汕尾市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库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1-10-1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参与驻镇帮镇扶村组团式帮扶,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按照《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粤科农字〔2021〕151号)《汕尾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汕尾委办字〔2021〕80号)《汕尾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指导意见》(汕科字〔2021〕111号)要求,现开展汕尾市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库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申报入库的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为在汕尾注册登记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社等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技术骨干等,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致富能手等人才。

  二、入库条件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市科技局选派工作安排。

  (二)热心“三农”工作。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三)本科学历以上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致富能手等人才可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三、工作要求

  入库的农村科技特派员,要重点围绕我市直属单位组团帮扶的7个重点帮扶镇和13个巩固提升镇(名单附后),积极开展对接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发现科技问题,凝练科技助农项目。我局将根据各农村科技特派员与各镇前期对接基础、需求匹配情况等,组织选派入库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到各镇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各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广泛动员和征集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库,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送《汕尾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意向表》(纸质件一式2份),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或粤政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科技业务科陈耀芳,联系电话:0660-3369796,邮箱:184415815@qq.com。

  附件:1.汕尾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意向表

       2.帮扶镇名单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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