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83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经项目征集、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对梅州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共78个项目予以立项,合计247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30个,拟立项项目金额1585万元;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48个,拟立项项目金额89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项目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综合规划科 傅 佳,电话:0753—2243914
社会发展科技科 黄小芬,电话:0753—2259887
地 址:梅州市江南梅龙西路3号,邮编:514021
附件: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