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珠科工信〔2018〕1479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0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前期组织了2021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条件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目前已完成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报请市政府同意等项目入库环节,现对拟支持的2021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条件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9月27日至10月3日,共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数字与信息产业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蒋文红,联系电话:2538299,监督联系电话:2254584,邮箱:gxjxck@zhuhai.gov.cn,地址:珠海市康宁路66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2室,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2021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条件建设)拟支持的项目清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2021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条件建设)拟支持的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