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湛江】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的通知
2021-09-30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1〕46号)的要求,为落实好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组织做好评审及项目实施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算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湛江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已按规定纳入我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此期间纳入统计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三)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中行业代码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行业(行业代码:13—43)。
    (四)项目应是单独立项且“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5亿元以上,按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要求,一个项目只能对应一个立项文件,不能以打包拼凑项目和立项文件的方式进行申报。

  (五)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六)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测算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四)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统计证明。

  (五)项目建设现场图片。

  (六)由应急、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事故说明,在“信用中国”上查询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

  (七)申报承诺书。

  (八)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出具的测算项目推荐文。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紧测算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摸查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编写申报书(每个项目单独编制),填报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于9月27日前书面推荐上报测算项目,并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组织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市政府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核实测算项目信息。

  (三)复核新增实际固投额。市统计局复核评审后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申报期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四)做好项目投资跟踪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做好测算项目后续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工作,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见附件4)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2: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xlsx

        3: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xls

          5: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的通知.pdf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谭茜,联系电话:3333143)             

QQ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