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17〕15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6〕67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我局拟认定“中山火炬高新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为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山意谷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中山市众创空间(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月3日—7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注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附件:2017年第一批拟通过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名单.doc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