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2021年度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有关遴选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6年至2021年市科技金融专项项目约1850项。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上限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办公费及税费等开展评价工作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三、服务内容
(一)研究提出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的绩效评价整体工作方案。
(二)设计绩效评价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组织完成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绩效评价,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取会议评价和抽样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应于2021年内完成。
(四)汇总评价结果并出具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四、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设施设备。
(二)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并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高级职称,具有承担省、市级同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资质及经验。
(四)熟悉科技创新情况和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
(五)具有省级科技部门专家库资源,参与咨询的专家需兼顾行业分布。
(六)申报机构提供的遴选材料应真实可靠,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遴选模式
具备以上条件的意向机构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我局按遴选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机构评选,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单位简介,省、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及项目管理经验介绍,拥有支撑项目分析研究及咨询专家队伍情况,专业团队信息及保障措施,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请报告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七、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标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单位落款及骑缝章),盖章正本一份,密封包装递交,封口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9月29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文件递送或邮寄至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49室,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刘月婷 0760-88329267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