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根据《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1年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21年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采取线下申报、集中受理、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将纸质申报资料报送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确定。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推荐,于10月29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到肇庆市科技局。
二、申报条件
(一)各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二)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认定单位需符合《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有关要求。其中“孵化器运营机构注册并运营满2年”是指正式投入运营时间和运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均为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内容要求
按照附件1: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所列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二)装订要求
1.将申报材料,包括认定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汇报提纲、附件资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申报材料需胶装,并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四、其他
(一)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所在地科技部门联系。
(二)联系方式
1.肇庆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赵善通,电话:2899813。
联系地址:肇庆市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12楼。
2.各地科技部门孵化育成载体工作负责人员
端州区:冯振宁,电话:2279214;
鼎湖区:杜敏华,电话:2622997;
高要区:李伟新,电话:8398901;
四会市:潘海健,电话:3362740;
广宁县:卢梅珠,电话:8632653;
德庆县:庞皓天,电话:7788505;
封开县:邓建红,电话:6663739;
怀集县:张景生,电话:5523235;
高新区:黎辉煌,电话:3606307;
新 区:张琼岛,电话:2588385。
附件:
附件2: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肇科〔2021〕21号).pdf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