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肇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9-26

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根据《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1年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21年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采取线下申报、集中受理、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将纸质申报资料报送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确定。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推荐,于10月29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到肇庆市科技局。

  二、申报条件

  (一)各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二)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认定单位需符合《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有关要求。其中“孵化器运营机构注册并运营满2年”是指正式投入运营时间和运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均为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内容要求

  按照附件1: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所列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二)装订要求

  1.将申报材料,包括认定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汇报提纲、附件资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申报材料需胶装,并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四、其他

  (一)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所在地科技部门联系。

  (二)联系方式

  1.肇庆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赵善通,电话:2899813。

  联系地址:肇庆市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12楼。

  2.各地科技部门孵化育成载体工作负责人员

  端州区:冯振宁,电话:2279214;

  鼎湖区:杜敏华,电话:2622997;

  高要区:李伟新,电话:8398901;

  四会市:潘海健,电话:3362740;

  广宁县:卢梅珠,电话:8632653;

  德庆县:庞皓天,电话:7788505;

  封开县:邓建红,电话:6663739;

  怀集县:张景生,电话:5523235;

  高新区:黎辉煌,电话:3606307;

  新  区:张琼岛,电话:2588385。

  附件:

  附件1: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doc

  附件2: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肇科〔2021〕21号).pdf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6日

QQ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