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科技局关于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管理办法》(汕科字〔2019〕119号)规定,经各有关单位申报,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现场考察、材料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通过认定汕尾市2021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9日~10月3日(共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认定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科技业务科 陈耀芳
电话:3369796
传真:3360176
通讯地址:汕尾市政府大楼222室
附件:汕尾市2021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二批)拟通过认定名单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汕尾市2021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第二批)拟通过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