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的通知》(中山科发〔2021〕14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定于2021年9月28日组织2021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答辩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申报2021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的单位,申报单位安排项目负责人1-2名参加评审。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1年9月28日(周二)。
评审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楼733会议室。
三、答辩流程
(一)企业代表陈述。申报单位根据答辩时间安排表(具体见附件)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PPT陈述15分钟。陈述提纲如下:
1.整体情况:包括运营主体、发展定位、硬件条件(场地面积、研发条件与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遴选方式、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2.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职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分工情况,服务资源与内容、创业导师构成、孵化资金设立与运作和投融资情况等;
3.入孵企业(项目团队)情况,包括:已入孵的科技型企业或项目团队基本情况,入孵企业(项目团队)入驻时间、经营方向、现有规模、已取得的知识产权情况等;
4.现阶段运营成效,包括:近一年来开展的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服务、创业沙龙等活动,孵化案例,特色服务等;
5.今后2年的发展目标。
(二)专家提问,时间15分钟。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于9月27日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邮箱zssgxk@126.com。
联系人:周岳、李慧子
电话:88303920
附件:申报单位答辩时间安排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申报单位答辩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