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利用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对《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阳工信通〔2021〕38号)规定的申报项目的完工期及申报时间进行延期调整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完工期由“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延期调整为“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
二、项目经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到我局时间调整为10月10日前。
三、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调整要求,继续组织本地区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巧如,343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