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知》(穗府办〔2020〕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穗府办〔2021〕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广深佛莞智能装备集群)市级配套资金(第一阶段)安排计划.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杨文坛,联系电话:8312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