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我市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推进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根据《江门市基础研究试验发展试行细则》(江科〔2021〕92号)(以下简称《试行细则》),经过公开征集、资料审核、专家评审、行政审议等程序,本次拟立项30项,扶持资金共200万元。其中一类项目10项,每项扶持资金10万元;二类项目20项,每项扶持资金5万元。根据《试行细则》的资金分担比例,市本级承担175万,各市(区)承担2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9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文杰
联系电话:3397359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市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2021年度江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拟立项计划表.xls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