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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关于征集2021年度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2021-09-07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科学编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内容及相关建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内容,应结合我市建成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市和粤北生态发展区科技创新示范区的要求,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围绕绿色低碳、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进行凝练。

指南建议是申报指南编制和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组织的基础,指南建议的征集和提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支撑引领性。选题方向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力争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和“卡脖子”技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二)科学规范性。指南建议应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协调统一,注重可持续发展。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三)公共包容性。指南建议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确保一定的竞争性。鼓励各单位站在公益性和行业共性角度提出指南建议,鼓励各行业协会、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等行业组织整合资源提出相关建议。

(四)注重安全性。指南建议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指南建议内容

主要针对绿色低碳、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提出相关建议,包括该课题主要实施内容、预期目标和建议理由等,避免内容过于微观和具体。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分别收集辖区内或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填写的2021年度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须加盖建议单位公章),审核汇总并扫描后统一报送至清远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服务科邮箱(电子版)。

(二)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技合作与服务科,潘燕航;
   联系电话:3666913;

电子邮箱:kjhzyfwk@126.com;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1007室。

附件:2021年度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doc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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