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办发〔2018〕21号)精神,为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补助类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含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补助资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等)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及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12楼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
(二)联系电话:
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 陈莎莎 2899811
附件2.2021年度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