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5号)精神,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2%的担保机构进行奖励。对中型(含)以上企业所发生提保不予支持。对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所发生担保不予支持,对担保机构在我省以外地区的担保不予支持。
二、申报范围
融资担保公司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小微企业(不包括中型及以上企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全部贷款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2%。
三、申报要求
担保机构申报专项资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融资担保公司在阳江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已登记备案,具备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担保贷款、风险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
(二)担保贷款必须是为我市小微企业发放的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数据。
(四)小微企业新增年化担保额同比增长或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同比下降。
(五)列入信用中国、阳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
四、奖补比例
根据省下达的资金安排额度,按照审核后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及年化担保费率,按比例给予奖补。
融资担保额计算系数分为4档:
五、申报材料
1.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情况表(附件2)
3.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承诺函(附件3)
4.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
5.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情况汇总表(附件4)
6.2019、2020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附件5、6)
7.担保合同,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单(需与担保情况表所列顺序整理)
以上材料需加封面,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后装订成册后加盖企业公章。
六、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需于8月31日,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和融资促进科。
2.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辖内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所属企业项目进行真实性、符合性核查后推荐上报。
3.本通知在阳江市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yjgxj/gkmlpt/index)上公布,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附件: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2)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情况表.xls
(附件3)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承诺函.xls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刘真,联系电话:341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