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河高管委发〔2018〕88号)精神,现就申报兑现2020年度河源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及材料
详见申报兑现指引(附件1)。
二、兑现时限及政策依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河高管委发〔2018〕88号)规定的事项。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申报主体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在线填报:申报主体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河源高新区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引》(附件2);
(二)河源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线上初步审核;
(三)初审通过后(系统显示“材料已受理”),申报主体于10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原件1份(含在线上传的所有附件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一)业务咨询:河源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赖玲琳3602828,黄树荣3601802。
(二)材料报送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局907办公室。
附件:附件1:2020年度河源市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兑现指引.wps
附件3:河源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办理流程图.wps
附件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pdf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