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各县(市、区) 工信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5号)的有关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审核的2020年数据,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对我市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徽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成效明显,并且按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进行数据审核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担保机构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工作情况(文字材料)、担保机构自身出具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担保合同、被担保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合同、担保费用凭证、担保机构2020年度审计报告、申报项目承诺函。
三、资金分配
(一)根据《通知》关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的有关精神,2020年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超过2%的,不予安排。
(二)资金安排额度=资金总额度×各担保机构加成担保金额/全市加成担保总额。
(三)各担保机构加成担保金额=各担保年化担保额×年化担保费率系数×地区系数。
年化担保费率系数:
1.年化担保费率分档及奖励系数。参照《通知》奖励系数,分四档:
2.区域系数。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9月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
附件3:粤工信融资函[2021]2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4日
(市经信局联系人:谭桄华,电话:8876667,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