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在阳江市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内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二)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封面(附件1)
(二)2022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汇总表(附件2)。
(三)2022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承诺函(附件3)。
(四)2022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附件4)。
(五)核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核心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申报要求
1.项目单位按文件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企业直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3.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县区申报要求
1.严格项目评审入库。2022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各县区要按规定程序完成应收账款项目入库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及入库金额。要严格组织项目申报、初审、推荐,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及时组织项目填报。按照项目入库时间安排,各县区须按照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做好择优排序,并于2021年9月6日前一式3份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正式上报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3.各县区要严格组织项目推荐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核查后推荐上报。如没有项目申报,也须行文上报,注明没有项目申报,并说明具体原因。要对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三)省厅及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在阳江市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yjgxj/gkmlpt/index)上公布,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附件:1.项目封面.docx
4.2022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docx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刘真、陈锐,联系电话:3412858、17728889998,电子邮箱:yj34128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