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肇庆】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25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贸科技局,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各有关担保机构: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2%的机构进行奖励。对中型以上企业所发生担保不予支持,对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所发生担保不予支持,对担保机构在我省以外地区的担保不予支持。奖励对象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审核的数据为准。

  二、奖补标准

  (一)奖励资金额度≤年化担保额*奖励系数%。

  对2020年度上报系统的相关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化担保费率分档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省下达我市金额(108万元)。年化担保费率分档及奖励系数,分四档:

  分档

  年化担保费率区间(M)

  奖励系数(B)

  1

  M≤1%

  1.2

  2

  1%<M≤1.2%

  1.15

  3

  1.2%<M≤1.5%

  1.1

  4

  1.5%<M≤2%

  1

  (二)年化担保额=担保额/365*(担保截止时间-担保起始时间)。

  (三)年化担保费率=担保费/年化担保额。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申报必要材料。

  1、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申报单位承诺(附件2);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

  4、项目申请表(附表3);

  5、担保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6、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2020年以来支持小微企业担保工作情况(文字材料);

  8、担保机构自身出具的2020年以来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

  务明细表(附表4);

  9、2020年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合同复印件;

  10、担保费发票(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11、经协作金融机构盖章确认的2020年以来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附表5);

  12、担保机构2020年度审计报告。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并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融资担保降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本机构的担保费补贴,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二)相关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确保完成有关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自评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现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深入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服务和指导,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许诗婷,电话:2281247,邮箱:zqsgxj_fwtxk@zhaoqing.gov.cn。

  附件:1.2021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

         2.申报单位承诺

        3.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

        4.2020年以来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

        5.协作金融机构审核确认2020年以来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

         6.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7.附件1-6.docx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5日

QQ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