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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关于公开遴选2021-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组织管理单位的通知
2021-08-2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立项组织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改革,我局现公开遴选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专项指南咨询论证、立项评审及立项后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遴选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5号)有关要求及项目管理规定,开展2021-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咨询论证、立项评审及立项后管理服务工作,约150-170个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捌拾万元(80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办公费及税费等开展评审工作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完成2021-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咨询论证及指南建议。

  (二)研究提出项目评审整体工作方案。

  (三)设计评审框架和评审指标体系。

  (四)组织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五)汇总评审结果并出具评审咨询报告。

  (六)组织完成立项项目中后期管理服务工作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四、申报机构条件及要求

  (一)广东省内注册登记,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设施设备。

  (二)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并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高级职称,具有承担省、市级同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资质及经验。

  (四)应建有独立的咨询专家库,包括各行业领域技术以及管理、财务等专家,专家库人数不少于500人,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五)申报机构提供的遴选材料应真实可靠,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遴选模式

  具备以上条件的意向机构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我局按遴选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机构评选,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含评审指标体系、组织工作程序、经费预算)、拥有咨询专家队伍情况、单位简介、专业团队信息,以往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验及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七、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标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单位落款及骑缝章),盖章正本一份,密封包装递交,封口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8月27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文件递送或邮寄至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49室,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蔡蕊  0760-88329267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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