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8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延长补充征集汕尾市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7:30);
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间:2021年8月25日,两级科技业务人员对项目开展联合初审;
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7:00)。
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联系人:黄小芹,联系电话:13302688098;
业务咨询:叶淮河,联系电话:0660-3369796。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