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2020年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揭府函〔2021〕70号)和《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及<揭阳市2020年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管理及重点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的通知》(揭市工信〔2021〕95号)等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排名前三名重点产业园奖励,现随文下达2020年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奖励金资金项目计划给揭东区、惠来县和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各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揭东产业转移工业园(揭东经济开发区)、惠来县产业集聚地(惠来县临港产业园)及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含玉文化产业)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落实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随文下发上述资金的绩效目标表和资金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3),作为职能部门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结合支出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接受市级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附件:
1.2020年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奖励金项目计划表
2.2020年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奖励金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0年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奖励金资金任务清单
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2020年重点产业园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揭府函〔202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