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赋能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2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示范平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七条规定,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和网络化服务的法人。
二、数字化服务类别
(一)数字化办公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线上办公、财务管理、智能通讯、远程协作、视频会议、协同开发等产品和解决方案,助力中小企业实现办公场景运营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数字化人才服务。通过人工智能、就业大数据、就业数据分析及转化等,推动人才储备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中小企业提供可精准匹配的个性化人才服务。
(三)产融对接服务。支持数字化服务商、金融机构等通过信用监测、智能供需匹配、大数据风控等手段,提供基于中小企业生产运营实时数据的信用评估、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为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增信,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和效率。
(四)上云用云服务。助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
(五)供应链对接服务。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的供应链、创新链,在重点领域实现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设备共享、产能对接、生产协同。
(六)数字化运营服务。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包括集中采购、资源融合、共享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实现各环节业务在线协同,提升中小企业运营效率。
(七)数字工厂服务。鼓励搭建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数字工厂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生产过程柔性化及系统服务集成化。
(八)网络和数据安全服务。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安全服务模式,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持服务,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解决方案。
(九)检测认证服务。鼓励打造工业APP测试评估平台和可信区块链创新协同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测试认证服务。
(十)我市中小微企业需要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要求用A4纸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注册地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扫描件和word文档、excel表格等随文报送)。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材料初审、汇总后,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我局。
四、有关要求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文、附件1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word文档、excel表格),于8月5日前报我局(中小企业处)。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陈瑜,电话:83123932,电子邮箱:chenyu@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