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市监〔2021〕90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8月30日,组织开展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发布入库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登录注册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在申报通知栏目处选择《关于征集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
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表格,按本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2.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按专题提交至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
3.审核回复。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并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经所在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14/15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二、申报专题
专题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内容:重点支持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专利交易运营公共服务、专利转化公共服务等。
2.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架构和议事议程,配备5名以上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联合申报的,第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3.支持额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每个单位一次性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1.项目内容:重点支持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传统优势集群产业以及全市产业规划发展的专利导航服务。
2.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联合申报的,第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具有优良的专利信息资源开发的软硬件设施和丰富的专利分析及预警服务经验积累,专利信息开发智力和技术资源充足,拥有具备专利分析经验的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内部制度机制健全,已建立专利信息分析操作规范、质量管理、客户服务、流程管控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申报单位需组建国内先进水平、组成结构优化的专利信息开发团队,项目负责人在产业、技术或专利分析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团队主要研究人员具有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或专利分析能力及经验。
3.支持额度:全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单位一次性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其他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一次性支持不超过5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三: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1.项目内容:重点支持面向企业运营发展的专利导航服务。
2.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我市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广东省或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在我市重点培育发展行业中产业地位突出,已开拓海外市场或协同创新需求大;具备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布局、专利质押融资等专利运营基础;
单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少于10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比较完善,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有5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3.支持额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单位一次性支持不超过4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四: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1.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专利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企业。
2.申报主体:我市注册的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广东省或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拥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至少8件;围绕上述核心基础专利制定了高价植专利培育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核心基础专利的技术先进性,专利技术的运用实施情况,专利的保护情况,专利布局的策略以及未来三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划和实施目标等。
3.支持额度: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每个单位一次性支持不超过4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五: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1.项目内容:重点支持为展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2.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我市举办的市级以上专业展会上进行驻场维权的相关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我市未设立相关行业维权机构的,由展会主办方申报。该展会需具备健全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3.支持额度: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每项支持不超过5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六: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1.项目内容:支持为重点市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2.申报主体:
我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市场主办方。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的影响力的专业市场,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议,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建立了与商户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制度。
3.支持额度:
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每项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
1.项目内容:支持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2.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我市可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优良的知识产权咨询和维权服务经验,拥有专利维权经验的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内部制度机制健全,已建立专利维权援助操作规范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3.支持额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每项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八:高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
1.项目内容:重点支持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服务。
2.申报主体: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高校。具备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制定方案并开发了完整的知识产权课程,具有稳定的知识产权授课教师团队。每学年在校内开设知识产权课至少100课时(每课时按照45分钟计算),参加该课培训的学生人数达到40人以上。积极组织并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3.支持额度:高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山市高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三、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郭德轩、梁耀伟,联系电话:0760-88239823;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杨克;联系电话:0760-88239920。
四、其他事项
经信用审查、专家审核、入库公示后纳入项目入库名单的项目,我局将结合年度财政知识产权经费预算和重点工作安排,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附件: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