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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6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09-18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6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6]1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承担2016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组织工作,申报资料由协会审查后汇总上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参加本次评价的企业下载并认真填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2.打印《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要求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并按材料顺序制作目录。证明材料是《申报书》所填内容真实性的重要佐证,请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清单,依据填写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附上。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清单:

序号

附件名称

数量

1

营业执照

 

2

验资报告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

 

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

资信等级评定证书

 

6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

 

7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

 

8

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9

相关认证评级(评比)证书

 

10

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

 

11

技术标准批准文件

 

12

企业(科技)发展规划

 

13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4

薪酬激励制度和奖励表彰制度等

 

15

留学生企业须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留学生企业界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16

新产品(工艺、服务)采用的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产品有明显改进的相关说明材料

 

17

其他

 
 

3.电子版《申报书》以“创新型企业评价申报书-企业名称”为文件名保存并制作光盘或存入U盘,附件清单的内容可不列入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区经科局(顺德区自行组织申报)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企业材料汇总后报送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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