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面推进逾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我局现对2010-2014年立项的逾期结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工作共涉及项目23项,因项目逾期验收时间过长,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事前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20〕300号)相关规定,所有项目按终止结题方式处理。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中山市事前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终止结题纸质材料,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交至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
三、因终止结题项目涉及财政资金的返纳,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做好财务专项审计或经费决算。财政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科技局定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详见附件3)进行专项经费审计;财政资金30-100万元(不含)的项目请自行选择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经费审计;财政资金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经费决算表。
四、如清单中的项目实际已完成验收结题,请相关单位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项目完成验收的佐证材料报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备案。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在2021年10月31日前未能提交结题申请材料的项目,我局将对项目作强制终止结题处理,追缴财政资金,并依据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实施信用惩戒。
六、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黄泳珊,88329907
地 址:市政府大楼七楼743室
附件:
1.2010年-2014年立项逾期结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清单.docx
3.100万元(含)以上项目审计会定点计师事务所名单.docx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