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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2022年度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1-06-25

 2022年度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单位

(一)在佛山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外市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补助类项目。

1.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其中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在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

3.地方标准制定项目。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申报单位属于在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发布实施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因发行印刷原因没有标准文本而未能申报2021年项目的,可予以补报。

4.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制定项目。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社会团体、标准联盟发布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有两家以上企业声明公开采用实施。

团体标准、联盟标准项目由团体标准、联盟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申报。既是团体标准又是联盟标准的,只能申报一次市级标准化战略资金扶持,不得重复申报。

5.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项目。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并积极开展工作;承担全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积极开展工作。

6.协助获批国家级示范、试点立项项目或协助完成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协助我市相关单位获批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立项或协助完成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资助类项目。

1.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项目。将我市优势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为先进标准的研制项目。主要是2020年1月1日后经鉴定的科研成果或经授权的专利(重点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转化为先进标准研制项目。

2.标准体系编制、推广应用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防护体系建设项目。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结合我市传统优势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搭建标准体系,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措施和防护体系,建设国际先进标准跟踪和研究平台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项目。

3.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2021年4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期间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或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

4.组织开展或承办标准化组织活动项目。2021年4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期间组织开展或牵头承办市级以上年会、论坛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

5.标准化培训项目。2021年4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期间开展的标准化政策解读、标准化业务知识培训、重要标准宣贯等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补助类)》(以下第三至第六项补助类项目必填,附件1)。

(三)申请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需提交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原件;地方标准项目需提交在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dbba.sacinfo.org.cn/)下载的带水印文本;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还需提交有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或国家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修订相关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及参加国际会议邀请函、签到表、会议照片、会议记录报告等佐证材料。

(四)申请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制定项目,应提交发布的团体标准或联盟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先进性评价报告、标准在发挥积极作用的说明以及两家以上企业采用该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的佐证材料。

(五)申请承担国际、国家、省级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项目,需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及开展工作的佐证材料。

(六)申请协助我市相关单位获批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立项或协助完成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项目服务合同、协助开展工作相关佐证材料。

(七)《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资助类)》(以下第八至第十项资助类项目必填,附件2)。

(八)申请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项目,需提交科技部门成果鉴定文件或知识产权部门专利授权文件、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先进性评价报告。

(九)申请标准体系编制、推广应用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防护体系建设项目,需提交平台、体系建设及推广的总结报告、项目费用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项目通过验收的佐证材料。

(十)申请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建设方案、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佐证材料;完成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还需提交示范、试点建设的总结报告和通过验收的佐证材料。

(十一)申请标准化培训项目,需提交《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培训类)》(附件3)及培训通知、签到表、发放资料、相片及相关费用支出证明材料。

(十二)申请在佛山承办市级以上的年会、论坛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标准化活动的项目,需提交《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活动类)》(附件4),经有关部门批准召开文件、活动实施方案、签到表、活动相片及项目费用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十三)《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

(十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等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注册。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新用户注册。

(二)系统填报。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复核。各区市场监管局将复核通过并予以推荐的纸质材料统一汇总,填写《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汇总表》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amrbzhk@foshan.gov.cn。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申请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复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7日。

(二)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曦

陈雪萍

82282630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办公点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邓倩雯

龙庆

82340669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9号协和大厦

6楼607室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绮妮

刘韵

86223047

86334034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南新一路8号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鹏

王蕾

22803325

22803362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新城区兴顺大道

欣荣路西1号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金凤

赖锐

88668162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

新城景阳街30号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敏仪

李洁珍

87783220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

街道耀华路8号

附件1: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补助类).doc 

附件2: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资助类).doc 

附件3: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培训类).doc 

附件4: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申请表(活动类).doc 

附件5: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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