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启动2021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专项支持“绿色低碳与污染治理”、“人口健康与医药卫生”、“智慧城市与公共安全”三个专题,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流程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时间节点
各项目申报单位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组建项目组,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起始时间原则上应不早于本通知发布之日,不晚于本通知发布后90个自然日。
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00至7月23日17:00,申报单位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项目申报。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经审核的推荐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三、管理要求
本专项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以及《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佛科〔2020〕31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合同签订、项目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文件和申报指南,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形。如获立项,项目申报书中提到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验收考核指标不得发生变更。
如有参与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参与单位申报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牵头单位需对参与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参与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四、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确认本单位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承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3.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
4.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5.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纸质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立项资助资格。违反承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7.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8.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佛山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佛山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五、咨询电话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组织科),电话:83355841,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合作科),电话:82340852,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室。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和监督股),电话:86315036,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科),电话:22830326,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电话:88669696,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发展股),电话:87700138,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4室。
六、监督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
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梁仁滔,电话:833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