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各科技金融工作站:
根据《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东科〔2020〕25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对2021年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备案程序进行说明:
一、备案条件
(一)备案对象: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和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由各镇街(园区)、各类孵化载体和银行等建设的科技金融工作站。
(二)备案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论坛讲座、学习培训、项目路演、成果对接、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和投融资数据库建设、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其它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
(三)备案单位在活动举办前须对活动方案进行备案,市科技局常年受理备案申请。活动举办方案主要包括活动内容、规模、议程、经费预算、预期效益等。
二、备案流程及时间
备案单位须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备案管理系统2.0(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对活动方案进行备案,通过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网上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备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卢月明;联系电话:228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