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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2021-06-2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需求,确定组织实施一批“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项目揭榜方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揭榜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二、揭榜条件

  本次揭榜面向全国范围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鼓励各创新主体组成联合体揭榜。揭榜方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其合作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科研条件、研发实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三)项目申报单位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在研”项目是指2021年5月3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揭榜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项目前应先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联系市科技局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揭榜。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揭榜挂帅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正式提交。

  (四)评审论证。由市科技局会同发榜方,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和答辩评审,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答辩评审。根据答辩专家评议情况,提出成功揭榜单位建议。

  (五)对接洽谈。发榜方与揭榜方对接完善项目申报方案,进一步明确研发资金使用计划(其中,揭榜方申请获得的财政资助资金额不低于总额度的50%)及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相关事项,签署合作协议。

  (六)签署合同。对拟支持的入榜项目向社会公示(针对涉密、具有敏感性的或发榜方要求不公开的可不公示、公开)。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按有关规定由市科技局与揭榜方、发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入围会议评审的须提交纸质材料,详情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二)揭榜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模板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因上市原因或央企无法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需附有说服力的佐证和有关上市说明,并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由市科技局统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对广州市外或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24时。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书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四)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五)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市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为1000万元,按照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纸质合同签订后拨付支持经费的60%,通过项目实施关键节点考核的,拨付立项资金的40%。

  八、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申报系统内单位信息维护咨询电话:83588209 戴贵宝

  业务咨询:

  83124132杨欣卉(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

  83124147夏万志(生物医药)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

  香港澳门地区单位申报工作咨询电话:020-83124168,邝敏玲,邮箱地址:kuangminling@gz.gov.cn。

  附件:1.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pdf

     2.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doc

     3.合作协议模板.doc

     4.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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