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83号)、《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要求,现将项目申报和项目入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市委“1146工程”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措施》政策要求,公平、公开、公正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见附件)和项目申报书,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入库。
企业2020年度没有研究开发费投入的不予支持。
截至申报时间止,承担3项以上(含3项)在研项目或有1项以上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企业法人,以及承担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同一企业法人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同一专题项目2020年度已获得支持的单位不能申报(市区联动投入及平台类、后补助项目除外)。
为扩大财政资金的受益面,2020年度以来已获得中央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平台类、后补助项目除外)。
市区联动投入项目须于市级资金下达前提供到位资金证明。
2019年以来市政府已同意立项支持的项目本次不用申报,按项目进度资金安排予以支持。
2019年以来已立项同类项目或区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的不得申报。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
1、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专题一:重大科技专项(编号:2021010101)
重点支持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精密仪器制造、激光与增材制造、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双十”战略性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等领域的“卡脖子”技术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拟支持2021年度项目不超过20项,其中:前沿新材料产业和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各不超过4项、其它产业各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80万元。项目立项后先拨付15%扶持资金;经评估项目任务进展过半且项目总经费投入过半的,再拨付立项资金的65%;项目任务及项目总经费投入达到90%或达到验收条件并验收通过的拨付剩余20%资金。申报单位须为规上限上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产学研基础。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梁海军,0754-88426672
专题二:在汕高校产学研政金合作专项(编号:2021010102)
支持汕头大学和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围绕我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合作。项目由在汕高校牵头本地企业联合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合作协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三:深汕科技合作专项(编号:2021010103)
推进深圳、汕头深度协作,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联合深圳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我市开展科研合作、关键技术攻关和平台建设,项目在汕头实施,完成后可取得较好效益。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专题四:省级高新区建设专项(编号:2021010104)
支持省级高新区提质升级,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本项目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市、区按照1:1的比例进行投入,要求有高校、科研机构参与,项目由所在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牵头组织,申报时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本专题项目组织管理及验收由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专题五: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攻关专项(编号:2021010105)
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和临床试验机构参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的,每个项目补助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业经国家审批机构受理申请的,每个项目补助4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60万元;对已获得国家审批机构通过的,每个项目补助4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项,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知识产权所有者。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2、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
专题一:在汕高校院士专项(编号:2021010201)
支持院士(含境外院士)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科技人才,承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此专项需由在汕高等院校全职院士(含境外院士)牵头申报,每个项目支持10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二: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编号:2021010202)
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企业与以色列等国家或地区国际知名大学、科研院所进行技术研发、智力引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产业化等深度合作。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3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资源配置科 陈琼,0754-88426676
专题三:博士生定向培养专项(编号:2021010203)
实行“柔性引才”“靶向引才”,引进和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人才。支持联合境内外知名院校,定向为汕头培养博士生,对于报读理工类全日制博士并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汕工作5年以上的学生,每人补助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资源配置科 陈琼,0754-88426676
专题四:青年博(硕)士科研专项(编号:2021010204)
支持2020~2021年度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中新引进且具备科研条件的理工类青年博(硕)士开展科研,经费实行包干制,由用人单位申报、组织管理和验收,每个项目支持4万元左右。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资源配置科 陈琼,0754-88426676
专题五: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编号:2021010205)
推进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我市省部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每家可申请奖励后补助40万元,统筹用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我市企业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每家企业可申请奖励后补助20万元,用于补助重点课题攻关。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六: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专项(编号:2021010206)
实施国家、省自然基金项目培育计划,支持我市申报2020年度国家、省自然基金项目计划中,未获得立项支持但排名居前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的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万元。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工作。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七: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专项(编号:2021010207)
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综合类、医学类科学技术奖,鼓励我市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奖评奖工作,对经过评审确定的科学技术奖评奖组织单位,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3、提升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能力
专题一:民生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专项(编号:2021010301)
重点支持水、大气(柴油车尾气等)、土壤等污染治理、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节水、节能减排、防灾减灾、信息安全、公共安全(消防、食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红火蚁防治等)、禁毒、中医药大健康、文化和科技融合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工作。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二:医疗卫生科研专项(编号:2021010302)
实施健康汕头行动和“抗癌十年行动”,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支持常见病与多发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精神疾病以及小儿、妇女常见疾病等)的早期诊治、基础性和临床应用性研究、社区干预等疾病防治技术、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疾病防控、公共卫生、人口健康领域等。申报数量及支持金额执行《汕头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别工作指引(试行)》(汕府科〔2020〕69号)相关规定。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三: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编号:2021010303)
支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提升科研能力水平(含常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类和创新平台等项目)。常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类项目申报数量及支持金额执行《汕头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别工作指引(试行)》(汕府科〔2020〕69号)相关规定,配套比例由医院确定。其他项目下达金额中依托单位按1:1.5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本专题不与“医疗卫生科研专项”重复支持。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四:区域科技创新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编号:2021010304)
支持建设科技创新综合性服务平台,围绕汕头乃至粤东特色产业,引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服务资源,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由国家、省级高新区或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8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二)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1、农业农村创新能力提升
专题一:现代农业重点项目(编号:2021020101)
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佛手、狮头鹅、生猪、道地药材种植、种业的农业骨干企业建设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业镇、镇域经济示范镇等做大做强产业。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8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项目(编号:2021020102)
支持涉农单位在汕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等工作,重点支持数字乡村、农村生态环保、海产品、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及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三:科技特派员专项(编号:2021020103)
支持区(县)建立企业和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全链条覆盖,鼓励结合地区发展需求积极对接,引进相关团队和技术成果落地转化。每对接一个村或企业的需求支持2万元,每个村或企业最多支持2个团队(含个人)。本专题为后补助项目。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
社会发展科(农村科技特派员) 唐国成,0754-88426652
资源配置科(企业科技特派员) 陈琼,0754-88426676
2、科技支撑市县创新能力提升
专题一:乡村(社区)肿瘤疾病早诊早治专项(编号:2021020201)
支持汕头大学医学院及其肿瘤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牵头建设汕头市食管癌、乳腺癌、宫颈癌早诊早治临床应用研究中心,针对乡村(社区)食管癌、乳腺癌、宫颈癌等重大疾病开展早筛、早诊和早治,提升重大疾病的防治水平,每个项目支持4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二:革命老区(苏区)科技创新专项(编号:2021020202)
支持我市革命老区(苏区)科技创新。市、区按照1:1以上的比例进行投入,项目申报时需提供区县政府或区科技、财政部门意见。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5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三:科普活动专项(编号:2021020203)
定向支持汕头市主流媒体建设“青少年云科普”平台,牵头开展科技进步月活动,提升青少年及市民科学普及水平,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万元;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战略性产业科普活动,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资源配置科 陈琼,0754-88426676
专题四: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专项(编号:2021020204)
支持基层科技服务体系、科技报告、科技统计、科技项目评审管理与创新监测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30万元。此专题为后补助项目。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52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可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sti.gd.cn)进行单位信息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员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二)系统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 1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stkjzypzk@163.com。
(三)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径送资源配置科)。
(四)评审立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和省科技厅备案,列入广东省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计划。
(五)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诺书》,对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将征询申报单位的信用情况。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
(六)实施要求。项目立项遵循质量优先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对主动放弃立项、专家评审或现场检查不通过的项目资金,由市科技局统筹安排用于其它类别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按规定进行。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17时;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及综合业务咨询:
技术支持:020-83163365(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综合业务咨询:0754-88426676(汕头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陈琼、曾继标)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5日